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促进会上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这些支持嘉兴企业“走出去”谋发展的便利举措将于2009年8月1日执行。
据介绍,此次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的简化和规范主要分五块内容:一是简化审核程序,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二是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产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三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汇出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四是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五是完善与健全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汇管理政策简化的背景是,当前我市有不少企业正积极谋求走出去发展,但在境外并购、收购时,交易需要预交部分保证金,而之前的外汇管理政策并不允许企业在对外投资尚不确定的情况下从境内汇出资金。同时,已经成功在境外投资的不少我市企业,根据之前的外汇管理政策,其向境外子公司的汇款也仅限于投资用途,使得这些境外子公司在境外的融资面临诸多困难。
目前,我市在境外正常投资的企业已达66家,民营企业为“走出去”主力军,投资总额达2.17亿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06亿美元,累计汇出境外投资外汇资金8440.09万美元。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共有110家企业向外管局申请办理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其中78家企业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后,向外管局办理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这些境外投资项目涉及信息通讯、医药、纺织、造纸、资源开发、服务贸易等十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