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5日晚报报道了《三兄弟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平分?》一文,引起了读者的一些疑问。昨天,记者就这些疑问再次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史金林所说的3个拆迁补偿款的数据是有误的,它只是房屋的初步评估价格,补偿款还有过渡费、造价补贴、新村奖励、搬迁等费用,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最主要的是,史家除这七楼七底外,对面还有一幢商用房子。因此,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进行了合理的上调后,史家所有的拆迁补偿款最后整体评估价格定在73万元。
此起纠纷的最大症结在于,史家父亲到底有无权力让拆迁办进行整体评估。为此,记者再次向平湖市人民法院专业人员进行了详细咨询。
法官认为,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史家三兄弟已经分家,这就有两种情况出现。如果当年分家时有相关协议,那就要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开评估,如果没有分家协议,则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面积进行评估。当得知史家没有分家协议时,法官说,这就可以根据后者进行评估,也就是说,史家父亲有权这样处理,与拆迁办的协议是有效的。但他又说明,这仅限于史家父亲审批的面积。目前,全塘镇相关部门仍在对三兄弟的分配方案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