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杭州市民可在任一工作日前往办理廉租房申请手续。昨天,记者从市房改办获悉,2009年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将于7月26日全面启动,今年全年廉租房的保障目标确定为2900户。
根据7月11日杭州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今年廉租房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首先,经济收入准入条件有所放宽。廉租房保障范围将从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4倍以下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家庭。
其次,放宽了货币补贴的房产准入条件。对于申请货币补贴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将原有房产转让的(转让给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如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货币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后全额发放。
再次,放宽了货币补贴领取条件。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需入住公办或民营敬老院、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等机构的,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意见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规定领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与此同时,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也有所增加,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30元。另外,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再按收入区分不同的补贴额,而是按统一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手续,今年的廉租住房申请受理流程有较大调整。受理方式从以往的集中受理调整为日常受理,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办理廉租住房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