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广东人江水银日前被浦江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16000元。
今年3月1日,义乌的国酒茅台专卖店来了一名广东口音的年轻人,开口就要200瓶53度的茅台酒,说是老板要结婚,叫他过来买酒。专卖店老板一听来了大生意,连忙热情招待,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每瓶640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由专卖店免费送货至浦江“雅特公司”。
专卖店老板没有想到,当他在暗自高兴谈成了一笔大生意时,那名广东口音的年轻人陈超志也正为钓着一条“大鱼”而兴奋,并迅速将这一“好消息”告知了另外几名同伙:龙国华、江水银、“阿强”。3月3日,由江水银负责将送货到浦江的专卖店人员带到他们临时租用的房屋内,谎称是“雅特公司”的仓库,将200瓶茅台酒都搬进了这个“仓库”里。随后,江水银又谎称带专卖店人员去公司拿钱,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厂区门口。接着,江水银借口下车让门卫开门,伺机逃离了现场。专卖店人员发现情况不对,连忙回到存放茅台酒的“仓库”,可“仓库”内空空如也。正当江水银企图逃离浦江时被民警抓获。但他的同伙和价值11万余元的茅台酒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