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时,两个20岁出头的小伙子入室抢劫,用绳子把男女主人绑在家中,一番翻箱倒柜之后,劫得财物共计价值6250元。7月24日,海盐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入室抢劫案,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肖某有期徒刑10年、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16日凌晨1时,张某、肖某上了大半夜网后,发现手头没钱可花,于是决定偷点东西来换钱。说干就干,凌晨3时,两人结伙携带塑料绳等物,钻窗进入武原镇一户人家,成功偷盗一部手机。两人正要离开之时,突然听到房间内有声音,以为被发现了,便索性从客厅桌上拿起水果刀,将男女主人捆绑,并以持刀威胁等手段,成功窃得黄金手镯、翡翠挂件、现金等物,共计价值6250元。随后,两人逃往隔壁县(市),两天之后就被警方抓捕归案。
海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入室抢劫,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被告人张某在归案后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结合两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