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如果工作时中了暑,算不算工伤?治疗费用由谁支付?入夏以来,夏令服务热线接到不少读者的咨询。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暑算工伤有条件
李女士从事出纳工作,每天几乎都要外出办公一趟,上周四她办完公事回到单位后,感觉身体不舒服,手脚冰凉。后经诊断为中暑,在家中休息了三天时间。昨天,她到劳动部门咨询自己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
“这段时间,除了咨询,也有不少职工因为中暑过来申请工伤认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目录内。
“但不是说所有高温工作下中暑的都能算工伤。”该工作人员解释,“中暑算工伤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首先要被确诊为中暑,其次必须与工作有关。”
经认定后可享受待遇
中暑算作工伤要经过两个认定。一线职工一旦发生中暑事件,职工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先到职业病防治所做中暑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中心认定工伤。
经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其中,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则由企业自身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投诉。此外,职工因工伤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都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