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29日讯 今天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文件”作为当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主持会议。省领导夏宝龙、王国平、斯鑫良、陈敏尔、巴音朝鲁、葛慧君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在会上传达了中央有关精神。
赵洪祝指出,中央最近下发的“四个文件”,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的决心,充分说明法规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加深理解,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文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做贯彻执行“四个文件”的模范实践者、积极推动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任务分解,抓好组织协调,真正把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赵洪祝强调,当前,各地各部门要抓住贯彻落实“四个文件”这一契机,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纪律、强化督查,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着眼基层、情系群众,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升素质、夯实基础,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我省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省纪委常委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纪委班子成员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