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自搭建违法违章建筑屡禁不止这一现象,海盐县将集中精力进行整治。昨天下午,海盐召开全县建设监察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海盐县正式拉开控制、清理“两违”建设现象序幕。县委副书记、县长沈晓红参加会议并讲话。
从8月1日起,海盐严禁新建各类违法建筑,一经发现,一律拆除;在建的违法违章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接受处理,依法拆除。对于严重违反规划造成重大影响的已建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被认定的新建违法违章建筑及必须拆除的已建违法建筑,拆除时一律不予补偿。强制拆除中涉及的当事人的财产物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清理、搬移、保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协助各镇(区)有效遏制“两违”现象,海盐县将制定建设监察工作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城管、公安、工商等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一旦发现违法建设现象,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下发整改通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