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学习贯彻四个重要文件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9年07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日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重要文件”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紧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重要文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打造“廉洁杭州”,为杭州转危为机、跨越发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坚强保证。市委副书记叶明主持会议。

  王国平指出,这次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是省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赵洪祝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重要文件”的重大意义,明确了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重要文件”的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王国平指出,要统一思想抓落实。“四个重要文件”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和规范性文件。要深刻认识中央制定出台“四个重要文件”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四个重要文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安排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把握“四个重要文件”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分。

  王国平强调,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对象,全面推进巡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正确把握巡视的范围和内容,规范巡视工作程序,创新巡视工作方式,重视巡视成果运用,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把握好政策界限,按照规定的问责情形、方式、程序进行;搞好问责与纪律处分的衔接,不能以实行问责代替纪律处分;慎重对待被问责干部的安排、使用,避免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安排、使用的随意性,切实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格遵守五个方面的行为规范,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国有企业决策、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项目立项、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环境评价、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实效。

  王国平强调,要加强领导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把学习贯彻中央“四个重要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贯彻执行中央“四个重要文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领导干部熟知,让党员群众了解,营造贯彻落实“四个重要文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 邓国芳 编辑: 施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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