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医院违规收费高达70多万元,物价局执法人员却给打了个折,处理成只有7万多元。事后被查处单位请相关人员请吃请喝,还连带送钱。
昨日记者证实,萧山区法院7月28日对备受关注的“执法打折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萧山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原局长叶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检查分局原副局长胡建萍、检查员程建华也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但被免予刑事处罚。
下属举报牵出
“执法打折案”
今年4月前后,有人向媒体实名举报,反映有人员与乱收费医院协商定价,打折处罚。
举报人徐先生曾担任过萧山区物价局城厢所所长,后调入监督检查分局工作,多次参加过医疗收费大检查。他提供的原始材料显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萧山第三人民医院在X光片、CT片项目上就违规多收费705117元,这还不包括其他乱收费项目。但执法人员在违规收费检查中,却存在执法打折行为。
检察机关介入后
正副局长被查
此事经媒体披露之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萧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05年和2006年,时任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的叶帆、副局长胡建萍、检查员程建华等组成检查组,对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和第四人民医院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发现两医院在X光胶片、CT片等项目收费上违反物价部门规定向患者多收费用共计124万余元。
在叶帆的同意下,院方自行编写相关数据,降低查处违规收费金额。胡建萍、程建华等在明知医院方作假的情况下,仍据此作出处罚决定。
经重新调查,查明第三医院违规多收费金额为56万余元,第四医院77万余元。叶帆等3人的滥用职权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6.5万余元。
年年“朝贡”
暗藏灰色交易
原来,早在2005年2月,第三医院物价员韩明就送给叶帆3000元,由其分发给检查组成员。检查结束当日,叶帆、胡建萍、程建华等人接受了第三医院的宴请,各自非法收受了价值1000元服装提货券。
而在2005年至2008年期间,第四医院每年春节均送给叶帆800元现金或礼券,2009年送给叶帆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2006年3月1日检查结束当日,3人在接受第四医院宴请时,各自非法收受了2条中华香烟提货券。
案发后,被告人叶帆退出赃款6000元,被告人胡建萍退出赃款2000元,被告人程建华退出赃款2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帆、胡建萍、程建华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叶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胡建萍、程建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