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3日电(记者 李亚彪)近年来,浙江省舟山市通过建设中心村,实施"大岛建、小岛迁",坚持以民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断迁移偏远岛屿与地区的渔农民,努力改善十万多名海岛居民的居住条件。
舟山市是中国唯一以群岛设立的地级市,全市共有大小岛屿1300多个。为改善边远小岛渔农民的生活条件,舟山市对居住条件不佳的悬水岛屿,进行异地跨区域集中建设和安置;对偏僻村落或规划中需搬迁的村庄,有条件的整村整体搬迁,缺乏条件的在规划指导和控制下逐步集聚搬迁。
近两年来,舟山市出台了在大岛集中安排建设保障性安置住房、建立小岛居民迁移专项补助资金、强化迁移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开发利用小岛资源补偿原居民等办法,相继完成了鼠浪、凉潭等若干小岛整岛、整村的搬迁,并培育了一批中心村。
据舟山市政府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2万多户、7.6万人迁往城镇和周边经济大岛。多数小岛迁移居民在大岛中心村、中心镇和县城市区购建房、租房、就学、就业,实现了安居乐业,生活质量普遍提高。舟山市委书记梁黎明表示,"大岛建、小岛迁"不但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还破解了广大渔农村要素离散、岛屿分散、基础设施共享性差等难题。
"大岛建、小岛迁"有效地推进了海岛城乡一体化。统计数据表明,舟山市去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96:1,为浙江省最低,城镇化水平达到61.9%,城市与农村趋向协调发展,差别不断缩小。
据梁黎明介绍,舟山力争到2012年再整体迁移小岛18个,部分迁移小岛10个,整体迁移大岛偏远山村10个,部分迁移大岛偏远山村6个,共可迁移小岛和大岛中偏远山村居民1万余户、3.1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