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
“按照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的标准,浙商在山西投资的煤矿基本都要关掉。”昨天,刚从山西调研归来的吴族春发出了焦虑之声。
吴族春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有着10多年矿产勘探的从业经历。他认为,随着山西煤矿产业启动了第二轮整合,浙江煤老板已没有出手套现的机会,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动整合或关闭。
此次,他是“浙商矿业投资发展项目调研组”的具体负责人。几天前,在山西省浙江企业联合会的帮助下,吴族春和其他调研组成员与当地的浙江煤老板进行了一次座谈,发现他们陷入了集体焦灼的状态。
中小煤矿成“烫手山芋”
今年3月25日,山西省政府提出,到2010年,全省仅保留1000座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年产300万吨,单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而当时,山西共有煤矿2598座,这也意味着将压减60%以上。
这一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底,山西全省共有2012座煤矿要被兼并重组。其中,由山西五大煤炭集团兼并重组的煤矿共1161座,地方兼并重组693座。届时,参与兼并重组的2000多座矿井,将仅保留479座。
“如果单井规模不低于90万吨,浙商投资的煤矿基本要被整合或关掉。”吴族春估计,浙商在山西投资的煤矿可能有四五百家之多,其单井规模多在40万吨以下。
但这只是一个大概数字。因为投资煤矿被当成“高危行业”,煤老板们不希望留下更多信息给公众。
面对被动重组或关闭的命运,从5月开始,山西中小煤矿的老板们就陷入了集体焦灼。
一位姓李的浙江煤老板说,从5月至今的两个多月里,他手头上代售的17座煤矿,一座也没有出手。尽管他每天都通过各种网络渠道发布消息,甚至开出高达100万元的中介费,但问津者甚少。
因为新政,山西的中小煤矿成了“烫手山芋”,想甩都甩不掉。
“现在谁都不敢接盘,浙商资本根本没有办法退出来。”吴族春说。
浙江煤老板的三种选择
目前,一边是中小煤矿集体焦虑,一边是山西煤矿大整合的七大主体——山西省五大煤矿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积极跑马圈地。
以山西煤运集团为例,在不到一个月里,该集团就取得了超过5200万吨的煤炭产能整合权,如果能最终实现全部收购,将使产能翻两番。而同煤集团,也已取得了太原古交地区15座煤矿的整合权,对山西省内另外35座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
在这场由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主导的大整合中,被整合者有三种选择:直接出售给国有集团,以矿作价入股国有集团,以及联合重组地方煤炭集团。也就是说,对被整合者而言,要考虑的只是如何卖出一个好价钱。
前几天,吴族春带领的调研组,在山西浙江企业联合会的组织下,与当地的浙江煤老板进行了一次座谈,商讨的焦点话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然而,7月11日由一家国资煤炭企业和中小煤矿主召开的整合会议上,双方的分歧很明显。国资煤矿不敢出高价,怕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同时也不大愿意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增加整合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但中小煤矿主,却拒绝“作价入股”。
“我们的3家会员煤矿企业,目前都得以保留。”山西省浙江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魏昂说,并不是所有的中小煤矿都会被重组方看中,即使被看中也不一定能谈成好价钱。而且,各个煤矿在交通、开采、投资、储量等条件各不相同,与重组方谈判时估价的差别很大。
已有浙商提前撤离山西
因为整顿带来的停产和半停产,山西经济增长出现了有史以来最糟糕的局面。上半年,山西省GDP同比下降4.4%,成为全国唯一一个GDP下降的资源大省。
“在一轮又一轮整合中,单井规模下限从9万吨到30万吨,再由30万吨到现在的90万吨,门槛在逐步提高。”魏昂介绍,根据新政,2012年的单井规模必须达120万吨,2015年需达150万吨,而且要求全部机械化。
在魏昂看来,从产业进步这个角度出发,“国进民退”很有必要;从民间资本投资的角度来说,“掘金”山西煤矿的意义越来越小。
很显然,无论是到山西投资煤矿的浙江老板,还是整个山西经济,都将继续面临“阵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山西浙江煤老板则认为,浙江资本在山西煤矿产业的命运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悲观,“很大一部分煤老板早在春节前就已成功撤离”。
在他的朋友中,有人把一座小煤矿卖出9000多万。随后便拿着套现的钱,赶赴新疆等地去寻找新的矿产项目。“重点是铁矿、有色金属及其他稀有矿产”。
矿产投资中的反思
记者观察
事实上,这是山西的浙江煤老板遭遇的第二次整顿。
早在2002年,温州人介入山西煤矿产业的方式是从承包村办小煤矿起步。一时间,大量的村办煤矿以“集体挂名、个人经营”的方式运营。
然而,矿难的频繁发生,拉开了有关煤矿产权的探索序幕。首个煤矿产权试点选在山西临汾,其方案是让煤矿承包人出资买下井下的保有储量资源,每吨的价格在1元-2.5元不等,也就是所谓的资源有偿使用或明细产权。作为回报,政府承诺交了资源价款的煤矿承包者可以永久开采。
2005年7月之后,以资源整合、明晰产权和强制采改为核心的“临汾经验”开始在整个山西推广。当时,山西省政府要求压缩30%的小煤矿,彻底关闭9万吨以下的小煤窑。2007年5月产权改革基本结束时,山西的煤矿由原来的近5000座压减为2902座。
第一次整顿,使很大一部分在山西投资的浙商纷纷撤退,也使一部分人成为有资质的煤老板。如今,这些“转正”的浙江煤老板却再次面临整顿的危险。
“虽然这次调整符合国家大的产业政策,但那些可能被关闭的小煤矿,他们6证都齐全,凭什么关?《物权法》现行规定中没有这样一条。”吴族春认为,不能因为小煤矿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就肆意践踏他们的资源有偿使用权,山西煤矿大整合在某种程度上与法律互相冲突。
吴族春认为,浙商投资矿产领域的种种遭遇中,有很多法律问题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