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
“上!”老施轻声招呼队友,两人冲上前,一人扭住一个。
老施,是西湖刑大街面中队的刑警,负责路面巡逻。
今年2月24日,老施和队友在三墩镇联合银行对面蹲点巡逻,发现俩男子,一前一后,沿着路边溜,看到车子,就停下脚步往车里瞟。
走到一面包车旁,一男子停下,左右看了看。
“我见他很快的一个动作,然后手一推车窗玻璃,就从车里拿出个电脑包。”老施说。
老施和队友,冲上去,各控制住了一人。后在一男子的左手腕上,发现了一个皮弹弓,现场还发现钢珠一枚。
8月4日上午,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自制弹弓弹碎车玻璃行窃
两个窃贼都是江西人,年纪小一点的叫王伟,21岁,负责行窃。
年纪大的叫林检,39岁,在旁边望风。
“王伟,你是怎么作案的?”法庭上,公诉人问道。
“很简单,我用弹弓,拿钢珠弹一下车窗玻璃,再轻轻用手一推,整个玻璃就像雪花一样碎了,然后偷车里的东西。”王伟说。
“弹弓哪里来的?”法官问。
“自己做的。”王说。
王交代:去年12月,我刚来杭州不久,让老乡林检带我去西湖“玩玩”,途中,林带着我找目标车下手。到被抓前,用这种“打玻璃”的办法,我一共盗了13起,林参与了其中3起。
林自称不是望风不算同犯
林检,曾在199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刑满释放。
法官问他,“有没有要为自己辩护的?”
“我没有望风,就是在一边看着黄伟作案,不管他。”林辩解,自己曾经有过“经验教训”,不敢和黄一起作案。
“我以为像这样,只要自己不参与,就不是犯罪。”林说。
“请法官大人再看一下我写的犯案经过。”林不断辩解,说自己不能算同犯。
传递材料的法警笑着摇了摇头。
2个多月射了13次车窗
据悉,从去年底到今年2月份案发,王伟共作案13起,盗得现金2440元、笔记本等物品,数额共8290元左右,而被射碎的车窗玻璃算起来值4590多元。
其中有一次,在去年12月21日下午,王、林两人到戒坛寺巷附近,黄砸开一辆三菱牌欧兰德轿车玻璃后,偷到一只LV男式背包。
“我翻了包里的东西,看没什么值钱的,把整只包都扔了。”王说,这次一分钱也没捞到。(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