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的女儿能算是“成人”吗?身高1.3米多的女儿就要购买成人票吗?前几天,带着女儿去杭州工大游泳馆游泳的江女士,被要求为女儿买成人票,她认为此规定不合理,有损害消费者权益之嫌,而且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
江女士说,女儿今年虚龄九岁,2000年出生的,但是身高却超过了1.3米。那天,她带着女儿去杭州工大游泳馆游泳,因为女儿办理了儿童年卡,所以过关时,女儿习惯性地刷了一次卡。“工作人员说不能只刷一次卡,一定要刷两次卡。工大游泳馆成人卡是15元一次,而儿童卡是8元钱一次。刷两次卡就等于支付了16元,反而比单刷成人卡还贵。”
江女士认为,现在的孩子营养好,小学二三年级的孩子很多身高都已经超过了1.3米。“难道就因为孩子的身高,她就不是儿童了吗?”她说,现在火车、公交等都相应提高了儿童票的身高标准,工大游泳馆还是坚持这个标准,让人很不理解。
接到这样的投诉,杭州工大游泳馆的蔡馆长表示很无奈。“一直以来游泳馆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收费的,事实上按身高收费是最方便实用的办法,你说来游个泳,叫人带个户口本来也不大现实吧。”
蔡馆长表示,如果全市有统一更换身高标准的通知,他们一定照办,目前他们只能执行身高1.3米的标准。同时他建议江女士如果经常带女儿来游泳的话,可以把手中的儿童卡升级成50次的成人卡,这样每次只需11元钱,这也是一个比较优惠的方法。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表示,法律上判决是否成人的标准,是以年龄和精神情况为标准。当然法律上衡量的标准是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没有规定以身高为标准。
现在游泳馆与消费者就身高1.3米以上的儿童是否按成人收费的问题产生争议。潘律师认为,首先这是一个服务消费合同问题。总的讲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调整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初江女士购买游泳卡时,游泳馆向她明示了身高与收费的问题,双方就此达成合约的话,双方应当依据这个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初江女士购买游泳卡时双方对此没有约定,那么按目前市场惯例来确定。当然,从情理上讲,把一个年仅九岁,身高才1.3米的儿童定义为成人,确实是不太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