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6日下午,在桐乡打工的贵州人刘某骑着自行车被一辆轿车撞倒,随后她被送往医院抢救。可是由于伤势过重,没有能抢救过来,刘某死亡。
两个月后,桐乡市人民法院先后收到了两份起诉书,都是索赔死亡赔偿金的。而两份起诉书中的两个不同的男人却都自称是死者的丈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昨天下午从桐乡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蹊跷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已经审理终结,之所以有两个丈夫来索要死亡赔偿金,都是因为多年前刘某被人贩子拐卖。
两个“丈夫”
索要死亡赔偿金
2009年3月16日下午2点左右,在桐乡打工的贵州女子刘某骑着自行车途经新羔线时,与一辆小轿车撞上了,刘某当场倒地,伤得不轻,随后,被送往桐乡市中医院抢救。
可是由于撞得很厉害,虽然经过努力抢救,还是没有挽回刘某的生命。随后,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了认定,轿车驾驶员吴某对该起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
两个月之后,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先是一个姓邓的男子来到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72岁的老太太和一个23岁的小姑娘。姓邓的男子自称是死者刘某的丈夫,而老太太则是刘某的母亲,23岁的小姑娘说是死者的女儿,他们向法院起诉,索要刘某的死亡赔偿金。
法院受理案件10多天之后,又有一名姓周的男子递交了一份诉状,与他同来的还有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小姑娘,他们也是来索要刘某的死亡赔偿金的。周某自称是死者的丈夫,而与他同来的小伙子和小姑娘则分别自称是死者的儿子和女儿。
原来多年前
该女子曾被拐卖
姓邓的男子是四川合江县二里乡某村农民,而周姓男子则是安徽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某村农民,两个人相隔千里,互不相识,怎么都成了刘某的丈夫呢?
揭开谜底的是邓姓男子的一张情况说明书。
刘某1963年1月出生在贵州赤水市的一个农村里,父亲多年前已经过世,现在还有母亲梁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1984年11月,22岁的刘某经人介绍,嫁给四川人邓某,而且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两年之后,刘某生下了一个女儿,即与邓某一起到法院起诉的那位23岁姑娘。一家三口人生活过得还不错。
意外发生在三年后的一天,刘某外出之后就没有再回来,这让邓某以及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很是着急。邓某四处打听妻子的下落,但是一直没有结果。而邓某也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妻子,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妻子被人贩子贩卖到了安徽宿州,邓某随后赶紧来到安徽寻找,可是找来找去还是没有发现妻子的踪迹,邓某失望地回到了四川老家。
其实,刘某的确被拐卖到了安徽宿州,被迫与一名比自己长23岁的男子周某一起生活,先后与周某生下一男一女。这几年,刘某一直在桐乡打工,其母亲以及哥哥等人也都在桐乡打工,刘某经常和母亲以及哥哥等在一起。而刘某与周某所生的一男一女也来桐乡了,而且他们也经常去刘某母亲那里。
尽管刘某与周某共同生活多年并有了子女,但是他们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两人属于非法同居,而且周某还伪造刘某的户口迁移证明。法官说明道理之后,周某撤销起诉,刘某的死亡赔偿金则由其合法丈夫、3个孩子以及母亲梁某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