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孩子和15岁孩子同台竞技,胜负还用比吗?
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体育竞赛追求的是公平、公正,而金华市第七届运动会的轮滑比赛,有人提出了异议。
昨天,本报热线接到读者投诉,金华七运会的轮滑比赛项目中,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当记者前往金华七运会的轮滑比赛现场——金华市金东区施光南音乐广场时,的确发现了许多雷人的镜头。
松鼠VS袋鼠:4岁、15岁同场竞技
金华七运会的轮滑比赛,分为两个级别:17周岁以下青少年组、18周岁以上成年组。现在轮滑运动主要以青少年为主,于是就出现了4岁和15岁的孩子在同台竞技的怪现象。
在女子青少年500米速滑第四组比赛中,4岁的705号运动员小白,与同组15岁的505号运动员,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505号运动员体形上看足足大出小白好几圈,简直就像袋鼠与松鼠赛跑。
由于下雨,场地比较湿滑,最后一个冲向终点的小白在离终点大约20米的地方摔倒了。当她哭着鼻子起来,继续滑到终点时,现场的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这也是本次比赛中最热烈的掌声。
金华亚顺“能力强”负责人还是总裁判
赛前,曾经有多位运动员家长向本次轮滑比赛的总裁判长仇保辉提出异议:4岁和15岁孩子同场竞技,分级不合理!
仇保辉告诉记者,比赛规则由大赛组委会决定,不能更改。
据了解,仇保辉还是本次轮滑比赛的协办单位之一——金华市亚顺轮滑协会的负责人。知情人说,金华市亚顺轮滑协会基本垄断了金华的轮滑运动训练。
“本次比赛的赛事分组,的确由亚顺轮滑协会负责。”仇保辉承认。
个别运动队“外援”唱主角
金华七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对运动员资格有着明确规定:“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1月1日前居住在本市,并具有金华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在金华市七运会轮滑比赛的竞赛规程中,关于运动员的资格中也同样做出了规定。
在这么严格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度面前,婺城区代表队的队员,却在比赛中发现了“熟面孔”:永康队405号运动员小许,5月30日曾代表丽水队参加浙江省第五届少儿环西湖轮滑邀请赛,并获得女子专业乙组1500米冠军。
记者核实中还发现,就在8月10日,小许还刚代表某县获得了丽水市运会的冠军。
小许从2007年开始,就代表丽水,多次获得各种比赛项目的名次。怪不得有人说,和小许比赛,简直就是“业余比职业”。
更有人发现,永康队中,除了小许以外,竟然还有3名也是来自丽水的“外援”。他们分别是401号小朱、402号小蒋和403号小吕。
有“外援”,还有“内援”。
绝大部分磐安代表队的队员,都来自金东区,都是金华亚顺轮滑协会的运动员。
记者问磐安队的708号小叶在哪个小学就读,小叶说在“东关小学”。磐安队的教练王凯荣发现后,马上让她改口说是“磐安小学”。东关小学位于金东区,并不在磐安境内。
解释权在手,规则成了“橡皮泥”
就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记者联系上了金华市体育局副局长董方玮。
董局长的回答是:“根据规则,金东区的运动员能够代表磐安参赛。”
但对于丽水的运动员能不能代表永康比赛这个问题,董局长却并没有正面回答。董局长还对记者表示,《总则》的最后一句是:“解释权归金华市体育局。”
目前,婺城区代表队教练王顺明向组委会书面反映这一情况,要求组委会重新审核运动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