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但卖家却突然“跳单”另觅买主。日前,杭州市盛世管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一名跳单的卖家告上了上城区人民法院。
2009年4月12日,方先生在杭州盛世管家的介绍下,与买家周女士达成买卖协议,将金都花园一套房子以76.8万元的价格出售。三方约定,4月20日在盛世管家门店一起签订《杭州市房屋买卖合同》。但在签约当天,方先生迟迟未来。在盛世管家和周女士的多次催促下,方先生终于承认,自己已经将房子以高出2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方。
为此,盛世管家认为方先生违约,并将他告上法院,索赔中介费13752元。
像方先生这样,绕开中介找第三方私下成交的行为,在中介行内被称为“跳单”。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中介发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很多中介都遭遇过客户“跳单”。曾遭遇多少客户跳单?虽然大部分中介对这个数字讳莫如深,但不少中介表示,“跳单”是他们的第一痛。
对此,买房者对“跳单”问题却又自己的看法。“中介费用太高了,几乎是购房所需所有税费的一倍。”市民王小姐抱怨道,“如果通过跳单,我可以以1/4的中介费买到房子,何乐而不为?”
昨天,据业内人士介绍,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依照房屋面积大小确定:房屋总价为50万元以内,收费为总价的2.5%;100万元以下,收费标准为1.5%;100万元-200万元,收费标准为1%;200万元以上,收费标准为0.6%。以一套9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建筑年代超过五年的二手房为例,单是中介费就是15000元,但其税费则只有5000元左右。
“顾客嫌中介费高,但中介为顾客找到一套满意的房子是需要付出许多努力的。”小陈认为,跳单不仅考验了顾客的诚信,也会涉及到诉讼赔偿的问题。
此案择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