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全国最大的黄金期货案——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等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一案,昨天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上海、福建、河北、陕西和深圳等10多个省市的1200余名客户,涉案金额达583亿余元。
根据查获的账户统计,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从非法黄金期货业务中至少获利1.1亿余元。
昨天开庭之前,法警用车推出200本案卷,都是有关此案的。
张勇被公诉方以非法经营罪提起诉讼。
案件回放
“黄金帝国”轰然倒塌
张勇,曾经创造了一个炒金神话:用有限的资本累积了数以千万计的财富,用近乎白手起家的方式缔造了属于他自己的“黄金帝国”。
然而,就在他以为属于自己的商业时代就要来临之时,他的“黄金帝国”却轰然垮塌,他也一下子从一位浙商精英沦落为一名阶下囚。
昨天,除去西装、领带,身穿囚服的张勇出现在法庭的时候,怎么看都是一个普通人。但是,从他那一双快速从旁听席上扫视过的眼睛里,还是能看出隐藏的精明。
张勇,杭州人,出生于1966年。熟知他的人都知道,张勇是靠邮票发家的。
1992年,张勇创办“西子艺苑”,从事邮票、磁卡等收藏品交易。2000年11月,他又成立了杭州新世纪纪念币有限公司,转向纪念币交易业务。
同年,张勇瞄准了网上交易,创办中国第一家钱币网站——中国纪念币交易网。
成立专门公司从事黄金期货买卖
可到了2004年下半年,张勇的纪念币生意很不景气,这时,有朋友提出了炒卖黄金的设想,并向他介绍了“上海联泰”的操作模式,聪明的张勇一下看到了这里面潜在的机遇。
随后,张勇来到上海,向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学习黄金交易,并取得联泰公司的客户协议书、交易规则等相关资料,后开始依样画葫芦,准备创立自己的公司。
2005年4月,张勇出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浙江世纪黄金有限公司”。
为能通过互联网进行黄金炒卖业务,张勇指示员工王剑平创建了名为“金银制品销售与回购系统”的世纪黄金网上交易平台。
“世纪黄金”从事的业务,实质上就是代理个人进行网上期货炒金交易,也就是提供交易平台,客户通过买进或者卖出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交易中并不交割黄金实物,客户要向公司预缴保证金,但这笔保证金可以最高放大50倍,即用2%的保证金可以购买100%的黄金合约。
掌控投资者盈亏遭投诉
“世纪黄金”宣称,他们的交易系统参照国际黄金价格。这让参与的投资者误以为“世纪黄金”系统是与国际黄金交易接轨的。而实际上,“世纪黄金”的交易大盘由张勇一手掌控:网上的报价都是经过处理的。
这么一来,张勇他们可以随意掌控投资者的盈利与亏损:往往先让对方赚到蝇头小利,待投资者投入更多资金后,他们开始收网,对方根本不可能盈利,最终客户的钞票都哗哗流入了张勇的腰包。
很快,“世纪黄金”遭到诸多投资者举报,浙江证监局此后对“世纪黄金”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模式进行调查,并发文请示国家证监委。
2007年7月、8月和2008年1月,国家证监委先后三次下文,均认定“世纪黄金”的网上电子交易模式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2007年11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公安分局以“世纪黄金”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并于2008年8月1日逮捕了张勇。
受害事主
他就是个骗子
“他是个骗子,骗子。”提起张勇,张先生非常气愤,“股票、证券、期货我都玩的,但就是败在他的手下。”
今年40岁的张先生是个生意人,有些余钱就投入到证券、股票市场,收益颇丰。
2005年9月,他从朋友处听说“世纪黄金”的故事,就想把钱投进去试试。
“但他们就是一帮骗子。”张先生说,“世纪黄金”经常会邀请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来预测黄金的涨跌,但每次实际情况都与预测相反。“他们说涨反而跌,说跌反而会涨,害我们亏了不少钱。”
张先生说,更过分的是,每次他看外面的大盘,想要做多或做空的时候,系统总是出现故障,让他的交易无法进行,白白损失钱。
而当他的亏损额达到所缴保证金的80%,如果不继续交钱,剩余的钱就被世纪黄金公司强行平仓(自动归到公司名下)。
没有几个月,张先生亏掉了20多万,他赶紧收手。“他里面的客户,根本不可能赚钱的。”
从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资料上显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询问了555名“世纪黄金”客户,没有一个人能赚钱。
庭审现场
张勇辩称:我的公司是合法的
庭上,针对公诉方非法经营期货的指控,张勇辩称:我的公司是合法的,我收取的不是保证金,是定金,定金少于20%后公司没收这笔钱也不是强行平仓,而是对对方的违约处置。
对此,公诉方指出,非法期货交易最为本质的特征,在于放大交易(保证金制度)和强行平仓。“本案中,从客观整体运行情况来看,世纪黄金公司的黄金交易已经具备了这两个本质特征”。
昨天,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公诉方
张勇丧失了作为一名商人
最基本的“道”和“德”
不可否认,作为一名商人,张勇的确具有发现商机的敏锐觉察力和搏击商海、无所畏惧的胆色,使得他在不到三年里,书写了一个商业神话。
但是,人无信则不立,诚信对于一名商人更是尤为重要。张勇见利忘义、缺失诚信,使他在赢得了巨大利益的同时失了“德”。
翻看世纪黄金公司的宣传资料,充斥着大量诸如炒金是如何容易、赚钱是如何的机不可失、世纪黄金公司是如何关心客户利益这样的口号。
然而事实上,在本案中接受调查的550余名客户,竟然没有一人盈利。不但没有赚钱,还有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
在这个游戏中,相对弱小的客户几乎成了任其宰割的羔羊。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公平被抛在了脑后,诚信被压在了箱底,张勇实际上已经失却了“商”的本性。
自欺欺人、漠视责任,使张勇在“失德”的同时,也变得“无道”。
其实,张勇对于自己经营行为的风险性和违法性并非全无预料,有证据显示,他一直以来也在试探这种经营行为的容许性,并进行着相应的微调。然而这种试探和微调都不是在一种坦荡、磊落的心态下进行,而是为了更富经验地去规避法律、逃避监管,这完全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道”。而作为商人的“商道”,那就是一种社会责任,在从社会获取巨大利益的同时,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社会责任面前装傻、逃避,扮无辜,这绝不是一个正当商人的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