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崔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宁波江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4月12日晚上,崔某纠集了十余人在宁波市江东区某酒吧以卖茶叶为由索要钱财。该酒吧老板立即报警,民警随即便赶到了现场。
崔某见势便想逃跑,但被民警围住。民警要求其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拉扯中崔某内衬衣口袋里露出一支手枪枪柄。崔某一把掏出枪,指住了一个民警,不让他人接近。
“砰”地一声,他开枪了。其他民警一惊,随即掏出配枪上膛瞄准崔某。但奇怪的是,中“枪”的民警并没有倒下,只是右胸上多了一些白色的干粉。
这时,崔某吓得赶紧扔掉手中的枪,双手高举过头,并高叫“是消防枪,没威力的,是假的,我投降”,民警迅速制伏了崔某,将他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过讯问,崔某供述该消防枪是从一东北人手中拿来的,平时就是吓唬吓唬人,同时表示对这次拿消防枪袭警的行为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