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昨天,记者从镇海庄市街道了解到,经过庄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7·23”庄市幼儿死亡事件中,天天幼儿园给予死者家属39万元赔偿。
2009年7月23日下午,2岁小男孩高晨曦在天天幼儿园里等待家长接回时,爬上了窗户玩,值班老师刘小玲看到后,拿了教尺打孩子的头,这时为了躲避,孩子失足把自己挂在了窗户钩子上,衣服勒住了脖子,1分钟后被值班老师刘小玲抱下,但孩子终因窒息死亡。
事发后,刘小玲出于害怕和撇清干系的想法,曾撒谎说孩子是死在幼儿园的储物间,为了让人相信,她还伪造现场,打开了储物间的两扇门。
7月底,刘小玲因“故意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被移交到镇海检察院。而庄市天天幼儿园在事发后也已被勒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