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宁波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按月提了。8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了一项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提取按月划转业务(以下简称委托提取按月还贷)。
今后,贷款职工不必每年都携带资料办理提取业务,再去指定银行拿钱,免去很多复杂手续。
什么是委托提取按月还贷业务
所谓委托提取按月还贷业务,是指已取得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没有偿还清住房贷款及利息前,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协议的方式,委托管理中心将自己每月缴存且不高于还款金额的住房公积金款额直接划入用于还贷的指定账户之中。
按月还贷业务适用人群
该项业务适用于在市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取得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用住房公积金办理了房屋贷款、目前正在还贷的职工。
办理业务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在申请办理该项业务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借款合同、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委托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面签委托协议。
如果有共同提取人的,共同提取人也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盖章的委托提取申请书、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与主借款人一起来面签委托协议。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工程管理处副处长罗影静说,新业务已生效,贷款职工签约后其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会在次月划入指定账户。
“原先在管理中心登记的700多户还贷用账户已经自动成为新业务范围内的签约客户,新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如果同一套住房贷款的提取人涉及到多人的公积金账户,那么所有共同提取人都需要到场办理签约。”她说。
每月划入金额会有短信通知
工作人员周黎告诉记者:新业务只需签约就可以办理,并会以短信通知的形式提醒委托职工当月的划入金额。
罗影静说,目前划款入指定账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款至借款银行的还款账户上,另一种就是办一张公积金龙卡,不仅可以作为收款账户,还可通过建行ATM机进行公积金账户查询,且公积金龙卡终身免收年费。两种账户的收款方式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