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南湖区财政局了解到,南湖区将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补贴。
根据规定,对持有残疾人证、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有较强参保意愿且个人缴费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等级补贴其参保个人缴费额的20%至70%;对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在享受期内、有较强参保意愿的困难群众,补贴其个人缴费额的65%;同时持有两证或同时患有多种残疾的,均按就高原则给予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