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义乌海关在一票出口至日本、申报品名为铁制项链、铁制耳环、塑料腰带等普通小商品的集装箱货物中查获整柜木炭,共865件,计12975千克。这是义乌海关成立以来查获的首起禁止类货物申报出口案件。
为保护有限的森林资源,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三部委发布联合公告,进一步扩大禁止出口的木炭品种,自2004年10月1日起,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将全部禁止出口(竹制炭、果壳炭、果核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不在此列)。
据义乌海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国内外木炭价格相差较大,少数不法企业为赚取高额利润,利用小商品贸易渠道进行违法出口,通过伪报的方式铤而走险。义乌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将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禁止类、限制类货物违法出口的风险控制,提高相关风险货物、代理企业、风险目的国的查验力度,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不流失,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