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车时,锁止器已开启,租车者未在30秒内将车推出,自行车被重新锁止的,应重新刷卡租车,并及时将车推出锁止器,以实现租车。未重新刷卡租车的,该IC卡将被列入“异常卡”,无法实现异地再租车。此时,租车者应将IC卡置入自助服务机的置卡区内,按提示进行“异常卡”激活处理,才能实现异地继续租车。
2、卡内消费资费不足是指该卡扣除200元信用保证金后,还车时不足以支付租车计时费用。一旦租车者租车时间超过1小时,产生租车资费时,该租车者的IC卡将无法实现在锁止器上成功还车。如:张先生的IC卡,卡内或电子钱包区内存有200元资费。租车后,租用时间超过1小时,还车时应支付1元租车资费,由于卡内200元信用保证金扣除后,已无消费资费(200元信用保证金已扣除存放在系统内),造成锁止器无法完成资费结算,而无法实现还车。此时,还车者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或通过85331122电话求助。同时提醒租车者在租车时,应检查租车卡内是否存有足够的租车资费,以免无法顺利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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