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日前,绍兴市政府商贸办等三部门发文规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运作,规定在4个月内未开展家电下乡销售服务工作的网点,将被取消资格;还对各网点的店面布置提出了统一要求。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众多中标商家纷纷对此表示欢迎,认为此举有助于把不守规矩的不法商家清除出市场,对农民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市政府商贸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店面布置进行统一要求,要求各网点公示“中标最高限价”,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办法》还明确,各中标销售网点不能有名无实,更不能挂羊头卖狗肉:对于有家电下乡销售资格,却在2个月内未开展家电下乡销售服务工作的网点,将进行告示并整改;对4个月内没有开展相关业务的,则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此外,对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商品等行为一旦查实,相关部门也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也要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对于新出台的《办法》,大部分家电商家表示,这将减少商家违规或打“擦边球”的行为。
国美电器绍兴中兴路店的有关负责人说:“只要诚信销售,‘家电下乡’的电器不仅质量有保证,产品的多样化上也不逊色,像华日冰箱就有六七个款式,农村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大。”
镜湖新区东浦镇可可电器商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作为商家很欢迎,这样就可以淘汰一些不规矩的网点。该负责人说,作为首批中标网点,店里对“家电下乡”产品热情很高,而且不会故意不推荐。“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村民往往有跟风的习惯,有的好几户连着来问我们有没有‘家电下乡’电器;但如果头一家买了非下乡机型,那么跟着几家也就不太会关注‘下乡’的品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