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8月15日,本报A4版刊登《不会吧,“已阅”就完了?》一稿后,昨天鄞州区信访局致电本报,表示今后在批复市民来信时,严禁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已阅”了事。
8月5日下午1时21分,鄞州区区长电话受理中心收到邱隘镇市民金先生的一封电子邮件。邮件反映,邱隘居民一直以来都存在出行难问题,询问该地的道路规划安排。负责答复问题的鄞州区交通局认为该问题已超出职责范围,在8月11日8时18分时回复“已阅”。
鄞州区信访局认为,区交通局在办理信件过程中,工作人员处理方式简单。此外,鄞州区区长信箱软件设计不合理,在“转送”承办方式过程中,区长电话受理中心无审核过滤权限设置。
经早报报道后,鄞州区区长薛维海专门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区交通局领导多次与当事人金先生进行电话联系。
区信访局提出几项整改措施:今后各职能部门收到区长电话受理中心的转送件后,严禁填写“已阅”,需给予明确的答复意见;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答复件,一律由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审核把关;对区长信箱的软件进行改进,以增加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对“转送”后的监督、过滤和审核功能,彻底杜绝“已阅”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