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8月14日,三门县人民法院聘请的廉政执法监督员在听取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后,对该院以“修德”为核心,大力推进廉政司法的做法给予好评。近3年来,该院党组确立了“修德”、“成事”、“公正”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三个主题。其中,“修德”是该院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辅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连续3年“零违纪”。
该院的廉政文化教育形式别具一格。他们以“人性”为切入点,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引导干警从做一个好人开始,提高道德水平,使廉政教育内化于心。该院组织广大干警收看《儿童经典读诵理念讲座》、《于丹〈论语〉心得》等视频,使干警逐步领略到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认识到“修德”与廉洁是人的内在需要。同时,要求干警结合讲座内容写下自己对“修德”的体会,并展开专题研讨。干警联系实际创作了大量廉政警句格言,悬挂于办公和审判区域,营造崇廉氛围。该院院长陈崇冠结合《易经》等经典,给干警上了两次生动的廉政党课。其中一次以“永守正道、厚德载物”为题,比照《易经》有关“修德”的三个层次,详细分析了在社会世事的变化中,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准则是“永守正道”,使全体干警认识到廉政建设是人的内在需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院制定的三条“铁规矩”成为全体干警自我保护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一是案件说情登记和私下接触当事人报告制度。对当事人说情的,承办人必须将该情况予以登记并附入卷宗副卷,若不进行登记则视为人情案;承办人有私下接触当事人的情况,要主动报告,否则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二是公务员告诫、待岗制度。该制度规定:干警若出现纪律松弛、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作风不正派、漠视当事人权益等情形,将受到告诫并扣发相应奖金;受到三次告诫的干警将待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将依法予以辞退。三是“一岗双责”制度。规定因中层干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在庭室干警违规的,中层干部需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除了当事者要承担100%的责任外,庭室负责人也要承担50%的责任;该院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设立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奖,庭室中只要有一人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整个庭室的廉政奖金都要扣罚,庭室负责人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个人奖金将被再次扣罚。
同时,该院加大内外监管力度,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院、庭长通过担任重要案件的主审人或审判长、行使裁判文书审核签发权等,切实把牢案件质量关。同时,通过旁听案件、列席合议庭评议、抽查案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对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实施动态监督。院内将最高院的“五个严禁”与省高院的“法官职业四要”的具体内容在法院进出楼道和电梯口等显眼处张贴,并在对应地方张贴投诉电话,让来院办事的人员了解相关内容,对办案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投诉。聘请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每半年召开廉政执法监督员会议,汇报法院的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听取对法院廉政建设的建议。监察室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投诉,一一登记在册,且每月将干警的被投诉情况予以实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