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8日讯
仅仅是因为10多年前开了荒,10多年后就可以将自己的先人迁葬于此吗?16日上午,海宁市斜桥镇庆云村红星组村民老顾在村头的一块地里,迁葬他已经过世了20多年的大伯的坟,这引起不少五一组村民的强烈不满。
老顾认为,这块地是他10多年前从荒坡上开出来的,应当属于自己所有,他在自己的地里迁葬先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五一组村民陈晓宝等人认为,这块地多年来一直由他们管理,所有权已不属于老顾,所以老顾无权在此迁坟。
双方为迁坟争执不下
16日下午,记者沿着一条狭窄的田间小路来到现场时,老顾已迁葬好大伯的坟,正准备离开这里。而在老顾的周围,有10多个五一组的村民,对老顾的做法表示不满。
“我大伯20多年前去世后,本来是葬在村里统一规划的公墓里,但由于建设的需要,村里又把公墓所在地卖掉了,我们就只得另找地方安葬大伯了。”老顾说,他之所以要把大伯的坟迁到这里,是因为这块地就是他们的。
“很早的时候,队里给我们在这里分了地,周围还有荒坡。10多年前,我们又在这里开出了荒地,和以前的地连在一起。后来,我们不种庄稼了,这块地才被别人种了树,但开荒的那部分地肯定还是我们的,我们在自己的地里迁坟,哪一点错了?再说我们之前也已经有人这么做了!”老顾显得底气十足。
站在一旁的五一组村民陈晓宝、张凤娟等人却对此另有说法。陈晓宝告诉记者:“这块地过去是他们的没错,但后来这块地被砖瓦厂挖过泥,他们组里的村民不要了,村里就给了我们五一组,村民小组就叫我们去开荒,之后,就由我们组里10多个人一直管理到现在。这块地根本就不是他们的,他们凭啥可以迁坟?”
村委会称
无权这样做
村民争执的这块地到底是不是老顾的?老顾是否有权在这里为大伯迁坟呢?16日下午,记者又随几个村民一起来到了庆云村村委会。村委会有关人员表示,1996年,村里收回这块土地后,再由村里承包出去,现在由五一组的3户人家承包着,但其所有权属于村里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一个村民小组,也不属于任何个人。
即使这块土地属于老顾,他是否就能在这里迁葬他大伯的坟呢?庆云村村委会有关负责人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已实施的《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对墓葬有统一规定,村里也有统一的生态墓地,村民是不能随意迁坟的,所以老顾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把这件事处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