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暨迎接“创模”复检动员大会。会上,记者获悉,杭州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记者了解到,杭州还将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保法庭和环境责任险制度,让破坏环境者和受害者都能平等站在法律的天平上,受到应有的惩罚,或得到应有的补偿。
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各城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1998年3月,市委市政府首次正式提出花2至3年的努力,把杭州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并且实施“碧水、蓝天、绿色、清静”工程。功夫不负有心人,2001年6月16日,杭州市主城区荣获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荣誉称号,在当时,算是首个内陆省会城市获此殊荣。3年一轮复检,2004年,复检因为新加入了萧山、余杭区而推迟了一年。2005年11月,包括了萧山区、余杭区在内的杭州市区顺利通过了第一轮“创模”复检。
如今,杭州又开始面临新的一轮“创检”复检。时隔9年,如今的“创模”要求比以往更高了,因此,杭州也对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会上,记者获悉,杭州将研究制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和《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且颁布《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时,杭州还将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和市级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全市7个区、县(市)辖区内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覆盖全市的省市县三位一体的生态补偿体系;同时,探索建立环境责任险制度和环保法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