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昨天下午1时40分许,市区赤松路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本报新闻热线83186110打来电话报料:他们灌醉了一名自称是中铁十六局某处“处长”的男子,怀疑他是一名借口谈生意,实为上门蹭吃蹭喝的骗子。
记者赶到这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后,负责人出示了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栏均已签字盖章。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那名“处长”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昨天上午10时许,这名“处长”看中了该公司的一款重型自卸车,并当场拍板,签下购买8辆自卸车的合同。“每辆车28万元,总共224万元,这名‘处长’眼睛都不眨一下,也不还价钱,豪爽的实在有些过头。”一名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双方签好合同后,已是午餐时间,这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虽有些疑虑,怀疑这名“处长”的身份,但仍然在员工食堂设宴招待了他。席间觥筹交错,宴席一直持续到下午1时许,此时,这名“处长”已酩酊大醉,甚至掀翻了餐桌。见他如此失态,该公司工作人员更是怀疑他的身份,将他安排在客房睡下后,拨打了合同上留下的“中铁十六局第一分公司”联系电话,结果发现根本是个空号。而在这名男子随身的手提包中,只发现了一把雨伞、一块毛巾和一张50元面额的旅馆住宿发票。于是,工作人员报了警。
金东公安分局赤松派出所处警民警赶到现场,通过计算机内的人口登记信息查询,民警很快就发现,这名“处长”姓杨,黑龙江人,已有多次类似的前科。而杨某每次骗吃骗喝的由头均为大批购买汽车,只不过身份头衔多变,一会儿是“处长”,一会儿是“副总”。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醒市区的广大经营户,在日常生意往来中,要注意安全防范,对可疑人员应多加留意,以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