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40多个网点 三大步骤进行家电“以旧换新”
2009年08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打算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市民注意了,昨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该细则即日起施行。根据细则,市民“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可按新家电售价的10%享受补贴,但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而针对家电“以旧换新”的操作流程,细则也进行了明确的细化规定。
市民如何
“以旧换新”买家电
与“家电下乡”一样,家电“以旧换新”也有一套操作流程,市民“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需按操作流程进行。根据细则,市民“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可分为三大步骤,第一步是把废旧家电交售回收企业,市民可选择一家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以及其他方式交售旧家电。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3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中标,分别是嘉兴鑫茂物资调剂市场、嘉善鑫通废旧金属公司、平湖浙北物产,市民可就近选择一家,但市民交售的废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完整,比如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空调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冰箱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电脑须含显示器、机壳、电源、主板、CPU、内存条等。
第二步是回收企业开具回收凭证,即出卖人提交旧家电的信息后,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并向出卖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凭证上应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串号(产品生产编号)以及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等信息,同时将上述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步是购买人凭本人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按销售价向购买人开具发票,并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垫付补贴资金,按新家电销售价格减去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如果购买人为单位法人,可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委托书和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新家电。
目前,我市首批中标的销售企业有4家,戴梦得、嘉兴永乐、海宁华联大厦、浙江东兴商厦,其中连锁经营企业的连锁网点也可销售“以旧换新”家电,但需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根据中标销售企业网点清单,我市首批需备案的连锁网点有40多个,市民可先到商场本部“以旧换新”购买家电,因为连锁网点备案后才能正式销售,这需要几天时间。
“以旧换新”家电
须明码标价
根据细则,销售企业中标后应明确权利和义务,对所属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
此外,销售企业还要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店”标志,设置专门的公示栏,张贴家电“以旧换新”指南等,并设立免费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新家电的销售情况即时统计,于每月7日前向当地主管部门上报前一月销售情况。
市经贸委人士表示,中标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需按规定操作,一旦有违规行为,比如销售企业骗取补贴资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网点不张贴“以旧换新”相关公示资料、限定购买人消费自由(比如限购指定品牌)或在销售价格上玩猫腻等情况,主管部门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家电“以旧换新”中标资格等处罚。
当然,消费者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买家电时,应先选好家电谈好价格后,再出示“以旧换新”凭证,如果销售企业不按规定给予抵扣补贴部分资金,消费者可进行投诉,主管部门将对销售企业进行处罚。
来源:
嘉兴在线
作者:
王沁 陈福棣
编辑:
施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