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8月18日晚,金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甬金高速公路义乌东出口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一名醉酒驾驶者刚好撞上“枪眼”。据悉,这是甬金高速公路自开展酒后驾驶以来查获的首个醉酒驾驶者。同天晚上,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也查获了贯彻5条常态严管措施后的“第一人”。
金华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此人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为醉酒驾车。据了解,该醉驾男子是贵州人,姓聂,在东阳做来料加工生意,当晚和朋友喝了两杯白酒后,准备去义乌徐村联系生意,不料刚上高速公路便被交警查获。后经省打防控系统查询得知,聂某曾于2008年因吸毒被拘留。随后,义乌市江东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吸食毒品检测,结果显示聂某近期没有吸食过毒品。当晚,聂某因醉酒驾驶被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并记满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连夜被送往义乌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8月18日晚,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内设了两个酒后驾驶整治检查点。当晚10时许,从市区到婺城区白龙桥镇方向驶来了一辆轿车,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驶方向弯曲,形迹可疑。民警当即拦下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磐安县安文镇的张某有酒后驾驶嫌疑,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讯问,张某供认当晚喝了二两白酒和三瓶啤酒后驾驶汽车准备到白龙桥。为此,警方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并记满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将其连夜送往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张某由此成为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辖区彻落实5条常态严管措施处罚醉驾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