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08月21日讯 今年,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杭州上城国税局出台了《纳税人税务申请事项否定报备及申诉实施办法》。纳税人对税务申请事项审批或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复审申请。纳税人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此办法的出台既给有异议的纳税人一次陈述及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辅导的机会,又降低了纳税人的投诉风险,同时也作为该局管理创新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