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小曾到杭州人才市场找工作,在某房产开发公司的摊位前投了档,应聘部门经理。
8月6日晚,他收到一条短信,通知他第二天上午去公司面试,公司在红菱新村附近一幢写字楼里。
8月7日上午9点,小曾去了这家公司。公司只有一间房,1个姑娘、3个男人,门口没公司门牌,房里墙上挂着一张楼盘图。
姑娘告诉小曾,他应聘部门经理职位,要老总亲自面试,但老总去山东威海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小曾只好走了,在电梯里,接到一个男人电话,自称是人力资源部经理,说刚请示过老总,由他代老总面试小曾。
男人告诉小曾,人力资源部设在公司总部,在总管塘那里,让小曾下午3点到总管塘公交车站等着,他会派员工来接。他让小曾面试时带一台笔记本电脑过去,说想看一下小曾的电脑操作情况。
下午3点,小曾到了总管塘公交车站,并通知了男子。不一会,一个中年男人骑着踏板摩托车过来,说是来接小曾的。他让小曾把电脑包放在摩托车踏板上,带着小曾沿清江路到秋涛路再转到解放路,在解放东路,中年男人车一歪,放在踏板车上的文件夹掉在了地上,小曾下车捡文件夹时,就听轰一声,中年男人骑着车跑了。
在去派出所报警的路上,小曾接到“人力资源部经理”的电话,问小曾怎么还没到。
小曾说,别装了,电脑我不要了,你把电脑包里的证件给我就行了。
“经理”说,行啊,晚上你到庆春乐购超市贮藏柜里拿吧,我把东西放在那里。
当晚,小曾没有去。第二天,小曾去了乐购,超市工作人员说,贮藏柜里根本没有这个东西。
小曾的电脑包里有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4800元;钱包一只,内有现金400元、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
小曾在报案时,民警告诉他,就在8月7日这天,杭州已发生类似案件3起。
这几天,杭州仍有类似案件在发生。
从已发案件来看,几个案件的共同点有:都是在人才市场找工作时泄露了求职基本信息;去人才市场投简历时,事主都背着一个电脑包;犯罪嫌疑人通知事主面试时,都提出让事主带笔记本电脑。
民警说,任何一家公司既然需要求职者会电脑,那这家公司不可能没电脑,面试提出让求职者带笔记本电脑显然是不合常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