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一辆车只有一张相对应的车牌照,但有些车主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竟然为同一辆车配备了多张车牌照。这两天,平湖交警大队民警就查获了两起涉牌涉证机动车违法行为,交警在随后的处理中发现,这两辆车均有几十次还未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一辆车
有4张不同牌照
前天上午,平湖交警大队当湖中队接到监控室指令,发现一辆“马6”车有套牌嫌疑,民警立即赶到城南西路路口将其拦截。经查证,这辆“沪CF9538”车确是套牌车。而让民警感到惊讶的是,除了车上装的牌照外,该车的后备厢里还有3张车牌照,分别是“浙A73368”、“皖KG5693”、“浙BA5138”。而“浙FV7215”才是这辆车的真实车牌号。据查实,真实车牌号的车主原为平湖当湖街道的李某,但现在的驾驶人却是河南人聂某。
20日上午,平湖交警大队曹桥中队民警接到指令,称一辆白色车牌号为“沪CF5129”的丰田卡罗拉轿车有套牌嫌疑,民警实施拦截。但是由于该车车速过快,很难拦截下来,民警一路从07省道追到胜利路路口,在新丰路段成功将其拦下。仔细检查后,民警发现该车车牌架上是一只手动的翻牌器,车内有“浙FAS737”4张号码相同的牌照、5只固定式车牌照架及1只损坏的电动翻牌器。经查证,4张号码相同的牌照才是该车的真实号牌,车辆登记人为嘉兴人蒋某,驾驶人是海盐人陈某。
交通违法行为
达74起
据聂某交代,从今年6月起,他经常有故意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于是他就想用这个办法来逃避交警路面监控的非现场处罚。交警通过资料搜集发现,聂某使用的4张车牌照在平湖境内共有74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累计罚款金额2万多元。
相比于聂某,陈某的未处理违法行为要少一点,但也有29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陈某说,他原先违反交通法规时,还没有其他的牌照。后来了解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较多的罚款时,一想心里就痛,于是,他就想出了这个歪主意——套用他人的机动车牌照。
平湖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想用这种方法来逃避处罚是不现实的,只会使自己受到更大的处罚。据悉,从今年6月初以来,平湖已经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743起,扣留车辆333辆,有效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