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将影响升职和考核
萧山5部门联合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浙江在线杭州8月21日讯(通讯员 陈福 萧公)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近日萧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纪委等5部门联合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成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公安厅下发的五条常态化严管措施的亮点之一,被抄告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和年度考核中将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比例虽不高,但易引起舆论媒体的关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给交警部门依法公正执法造成了一定干扰,成为全面贯彻五条常态化严管措施的难点问题之一。
“自去年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车改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私车大幅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上升趋势,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制,势必将埋下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萧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叶永孝告诉记者,为了能够主动顺应民意,积极寻求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群众满意的最佳的结合点和途径,杭州萧山区公安分局会同萧山区纪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并于8月14日开始执行,一周来还未发现有该类人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象,抄告单0发出。
据 介绍,该项制度对违法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及驾驶证信息、违法事实信息、处罚决定内容等全部涉及内容均要详细进行抄告,使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另外,为体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的制约力,萧山区纪委(区监察局)依据相关党纪政纪规定,按照交通违法程度不同细化了处理标准,视情给予交通违法人谈话教育、诫勉处理、行政警告处分、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处分。同时,萧山区组织部、萧山区人事局分别在干部提拔使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上作出相应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