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日前,温岭市出台《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意见》,多举措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该市财政设立“温岭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其中,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贴息,两人及以上团队企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高校毕业生,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外,对粮食种植大户招纳养殖专业高校毕业生的,按照粮食种植面积200亩可配1名毕业生的标准,3年内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特殊补助;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农业创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3年内按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2.5万元的补助。
该《意见》还表明,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培训费在1000元以下的,按实补贴;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培训费在1500元以下的,按实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费和技能鉴定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