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昨天的节目里,我们跟大伙说了,杭州萧山区绿都百瑞的500多个业主,办不出土地证的事情。根据开发商的说法,现在他们只要补办了现售证,业主们就能拿到土地证。
可萧山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又告诉我们的帮忙记者,这个现售证他们是肯定不会批的,因为绿都百瑞的二期――1幢和6幢根本不是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那么当时,绿都百瑞这块土地在审批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呢?
邵先生在05年5月的时候买了萧山区绿都百瑞一幢的一套房子,可是四年过去了,土地证一直没有办下来。邵先生和其他业主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的解释是,邵先生他们买的根本不是商品房。
绿都控股集团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许金松说,“那你卖给他们的房子算什么呢?”
“是服务用房和办公楼。”
买的商品房,现在居然变成了绿都百瑞的配套用房,业主们对这位许经理的说法表示了强烈的反对。
他们告诉记者,当时他们也是看了报纸上的广告才去买的,广告上面明确写着“产权用房,即买即住”。
业主们认为,是开发商隐瞒了房子的性质,所以导致了现在的结果。那么当时,绿都百瑞这块土地在审批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首先找到了萧山区经济开发区的国土局。
杭州萧山区经济开发区国土局建设科科长何英军说,“绿都百瑞当时在审批时,土地性质应该是综合用地,它那个不是商品房,它建的是宾馆、写字楼和配套公寓,是一些配套服务用房。”
何科长明确表示,绿都百瑞的这块地当时在审批时,并没有批商品房,所以这些买了房子的业主要想办出土地证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杭州萧山区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副主任汪仁涵告诉帮忙记者,当时绿都百瑞是以综合用地的名义和价钱买下的地,按照规定,综合用地上建的宾馆、写字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的总证是不能像商品房一样,被分割成分证的,如果要分割,那么土地性质将发生改变,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必须要补交一定的差价。“评估了以后,假如50万一亩的,现在150万,100万必须交上去的。”
汪主任说,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没有收到来自绿都百瑞有关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报告,因此业主们也就不可能办得出土地证。
看来业主们想要办出土地分证,确实比较麻烦。而就在我们的帮忙记者要离开的时候,汪主任对于业主们已经拿到手的房产证也产生了疑问。按照道理,既然是综合用地上的配套用房,房子的产权总证也是无法分割的,那么,业主们手上的房产分证又是怎么办出来的呢?于是,帮忙记者又找到了萧山区建设局。在经过了一番联系后,建设局房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终于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杭州萧山区建设局房管处工作人员说,“他们绿都房产这种属于自用房的分割销售。”
这位工作人员说,绿都房产一幢和六幢属于自用房的分割销售。那么绿都的这两块自建用房可以这样分割买卖吗?
杭州萧山区建设局房管处工作人员,“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买卖的。”
“要什么条件?”
“最起码我要房产总证,我这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这是最起码的。”
“那不管土地是什么性质的,都可以?”
“工业的,科研的都可以。这个你们问太多了……”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只要拥有了一个项目的土地证,管它什么土地使用性质,造出来的房子都可以分割出售,房产证也可以办出分证。那么法律上真的是这么规定的吗?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碧佳说,“如果它规划不是商品房,就不能进行分割买卖,作为企业擅自改变用途就是违法的。”
解说:曾律师说,像绿都房产这样的自建房分割买卖肯定存在问题,业主们应该也无法拿到房产分证。可是,我们的帮忙记者确实看到了邵先生他们手上的房产分证。这张房产分证粗粗一看,与一般的商品房房产证相差无几,不过在设计用途上,邵先生他们的这张房产证标明的是“服务业”,同时,房产证上也没有标明土地的使用年限。
杭州萧山区建设局房管处工作人员说,“自用房分割办出的房产证和一般商品房房产证有差别吗?”
“就是一手房和二手房的差别,其他都没有特别标注的。”
这位工作人员还是坚持,他们办出的房产分证并没有问题。
萧山区建设局房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帮忙记者,其实业主们并不用那么着急,因为在萧山,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不是同步发放,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业主们却说,历来,萧山地区的房子只要有房产证和契证,这么两张证就可以交易并过户,只不过这个规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发生了变化。现在房子的交易与过户都要三证了。如此看来,这些业主们只有两证的房子今后该如何交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