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8月20日,经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美华、周丽华等人被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八年三个月和七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参赌人变成“经纪人”
据了解,已过不惑之年的周美华、周丽华姐妹好赌,听说浙江有很多人在老挝赌博发了财,而且出境路费等均由赌场出,还有人负责接送,两人便蠢蠢欲动。2007年底,经事先与境外某赌场联系,两人偷越中国与老挝国境到老挝赌博。姐妹俩的“黄金梦”从此开始。
刚开始,周美华、周丽华赢钱后再偷越国境回到金华,但在家没多久就坐不住了,先后多次偷越国境在境外赌场豪赌。慢慢地,两人成为赌场的常客。众所周知,以此为业并不是天天都能淘到“黄金”,两人逐渐都输掉了数十万元。
为挣回本钱,周美华、周丽华开始效仿赌场其他“经纪人”的方法发展“下线”:带“客人”来赌博以赚取“码佣”来平自己所欠的赌债。2008年8月至9月间,周美华、周丽华姐妹与老挝某赌场外联部经理共谋,由姐妹俩负责确定偷渡路线、时间、方法,周美华等人以个别人在境外赌博赢钱的“示范效应”,利用一些人企图一夜暴富的心理,具体负责引诱、拉拢、联络、介绍“客人”,赌场外联部经理则具体负责安排“客人”偷越中老国境及之后的接送等工作,先后组织多人次偷越国境到老挝赌博。为实现“黄金梦”,姐妹俩从受害人演变为犯罪团伙成员。据查,周美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7次,共计12人次;周丽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4次,共计4人次。
形成一个“传销”网络
经查,周美华、周丽华的“客人”来到赌场后,她们会为“客人”很“大方”地担保签单数十万元的筹码供赌博,“客人”们却不知自己每赢一次,姐妹俩都会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益。这样的“洗码”让姐妹俩尝到了甜头,于是开出了“优厚的条件”———根据赌博人员的参赌金额为赌博人员提供单程或往返机票、免费吃住等条件,还有专门车辆接送赌博人员偷越国境。这样一来,周美华、周丽华“客人”的一些朋友也慢慢“相聚”在老挝赌场。
如金华人楼志勇原是周美华的“客人”,成为常客后也开始参与姐妹俩的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活动。2008年10月以来,楼志勇诱使多名金华人偷越中老国境到老挝某赌场赌博。令人吃惊的是,楼志勇因输钱被赌场扣留后,在明知需要偷越国境的情况下,竟通过电话动员其女友叶某偷越国境到老挝赌场作为人质替换其回国筹钱。
输钱后生活悲惨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根据赌场所形成的“惯例”:参赌人员一旦输光所有的筹码,轻则扣押囚禁,重则严刑拷打,还强逼参赌人员打电话回家,要家人高价将其赎回。许多家庭为了救回亲人,凑齐赎金,往往变卖房屋、借高利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周美华、周丽华等人带来的一部分“客人”也经历了这样的生活。陈某是姐妹俩的“客人”,在拿到周丽华在赌场内担保签单20万元筹码后,陈某全神贯注于赌场中。结果输掉人民币21万元,因无钱可还,陈某在赌场被关押限制人身自由近三个月,赌场“内保”人员多次以虐打、恐吓的方式对其进行逼债,待其家人汇去钱后,陈某才被释放得以回国。据查,姐妹俩介绍的“客人”中有5人曾因输光了筹码而遭受残酷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