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司机同志,你看上面显示52.8mg/100ml,你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了。”24日晚上8时,定海交警指着酒精测试仪对刚做完酒精浓度检测的一位司机说。
至24日晚,全市共有20名醉驾者被行政拘留,另5人已被警方通知立即前来执行。交警部门表示,如醉驾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不仅被拘留和罚款,还一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报考新证。
尚无公务员涉酒后驾驶
本月10日晚,舟山市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百日专项行动。至24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138起饮酒后驾驶,其中酒后驾驶113起,醉酒驾驶25起。
在这些醉酒驾驶中,定海有10起,普陀有7起,岱山有5起,嵊泗有2起,新城有1起。其中,本地醉驾者17人,外地醉驾者8人。舟山市尚未发现有国家公务人员涉嫌酒后驾驶。
缩短检验时间加快执行速度
按程序,驾驶员当场测试后,对测试结果无异议的,按测试数据依法处理。如有异议,应在交警陪同下,到医院进行抽血,血液样本则统一委托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检验结果出来后,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罚。
对于醉驾者被查获到被拘留之间存在的时间差,市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解释,每化验一个血液样本,需3个小时。全市包括岱山和嵊泗的血液样本都集中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目前,该所只有一套检测设备,每天不仅要承担大量日常血液检测工作,加上专项行动送来的上百起血液样本,工作量骤然加大。因此,检验结果要延误一段时间。
日前,市公安局专门召集会议,局领导要求检验部门克服设备与人员不足的困难,加班加点,尽快拿出检测报告。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未执行的部分醉驾者,加快执行速度。
故意逃避的醉驾者将加重处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醉驾者盯住不放,加强各部门协调,确保执行到位,希望醉驾者放弃侥幸心理。
“目前,舟山市虽未发现一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醉驾者。”但这位负责人警告,如果有醉驾者心存侥幸,想办法故意逃避,除继续对其执行15天行政拘留和罚款2000元外,一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申请报考新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