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抢车、撞人、撞车、再抢车。”今年7月18日清晨6点多,湖南小伙杨某在杭州街头,上演了一连串只有在电影中才能见到的真实版港匪片。(时报2009年7月19日曾作报道)
杨某为何这么疯狂?被抓后杨交代,事发前他吸食了毒品“麻古”,后产生幻觉,“有人在追杀我,我只知道开得越快越好,开到公安局去就安全了。”
25日,记者从杭州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杨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批捕。
今年7月18日早晨6时许,杨某(28岁,湖南人,无驾驶证,在杭无正当职业)在萧山和几个朋友吃饭。其间,杨喝了酒,还吸食了“麻古”。
很快,杨某开始兴奋起来,脑中产生幻觉,“我总觉得有人在身后追杀我。”事后杨某说。杨觉得很不安全,想去公安局,要公安保护自己回老家。
后来,杨某三逛两逛地来到了秋涛路一加油站,出租车司机毛师傅正在给车子加油。
“公安局去不去?”杨某问毛师傅。
“等一下,加好油就走。”就在毛师傅离开去开发票的当口,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杨某钻进出租车驾驶室,发动、挂挡……此时,车门没关,加油枪还插在油箱口,幸亏工作人员发现情况不对,强行拔出加油枪。
杨某就这么开着毛师傅的出租车,上路了。车子开得很快,路上遇到红灯也没有停下。
其间,杨某驾车在秋涛路与解放东路,闯红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抽粪车,没停;后又闯红灯撞伤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造成该男子左腿膝盖粉碎性骨折,继续逃逸。
6时28分,杨某又在秋涛路与采荷路口,闯红灯撞上正在等红灯的一辆吉利轿车,撞击后再次逃逸。
最后于6时58分,在秋涛路健风宾馆门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后,杨某驶上马路中间绿化带后,熄火停下。
杨某下车后,又冲上与其相撞的出租车驾驶室,发动车子后企图逃离现场,后被出租车司机制止,经报警后被抓获。
据事发当时多名证人反映,杨当时神志不清,满身是汗。后经查实,杨有吸毒史,今年4月,也曾因吸食“麻古”被拘留10天,之后又曾复吸。杨某说,每次吸食过后,都会产生幻觉。
提审时,杨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不知道”——不记得当时是怎么从萧山到杭州的,也不记得当时撞人撞车的场景。
另经鉴定,杨无精神病史,属完全行为能力人。
为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批捕?
承办检察官说,主要有两个“不特定”:一、不特定的场地(马路上、加油站,尤其加油站是个非常危险的公共场所);二、不特定的人群(又撞车,又撞人。)
关于量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