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8月27日讯(通讯员 戴雯雯)路边有人跳起了脱衣舞,来自湖北的朱某好奇地看了一眼,立即遭到了围殴和抢劫,造成头枕部一挫裂创,下嘴唇唇红一破裂痕,左上臂下段软组织挫伤,身上的55元钱被劫一空。
2009年3月17日晚10时许,朱某经过温州瓯海区潘桥镇一超市门口时,发现一男青年很纵情地跳着脱衣舞,旁边还有三个人在围观。朱某因为好奇,也看了一眼,正在跳舞和围观的四人不由分说,以朱某朝他们看为由,围住朱某,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并劫取朱某现金人民币55元以及银行卡一张,并威逼出该银行卡密码,后因卡内余额不足100元而未成功取现。案发后,公安部门成功抓获了带头打人的四川籍男子陈某,其他三人至今未归案。近日,瓯海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 000元。同时,责令陈某退赔被害人朱某赃款人民币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