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收紧交通肇事缓刑适用范围

2009年08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浙江省高院获悉,为统一执法标准,依法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已于8月21日执行,该省法院在交通肇事案缓刑的适用、自首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与量刑、无能力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上有了规范性指导意见。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施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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