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上虞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成为该市首个因“醉驾”被依法拘留15天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李某还因阻碍公务被拘留5天,合并拘留20天。
8月29日晚7时20分,一辆车牌号为浙DW8050的现代轿车在上虞舜江西路由南而北驶来,快到交警执勤点时,司机突然打左方向盘企图逃离,交警立即拦住其去路,示意该司机靠右停车接受检查。司机虽被迫调转车头,但仍以较快速度向前行驶,拦在车头的交警不得不步步后退。路口监控显示,轿车前后有3次突然加速,其中最后一次加速,协警王某躲避不及被车头撞着,后经医院检查,造成其右小腿软组织挫伤。
最终,轿车被交警拦了下来。经查,司机李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车后,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满面通红的李某一再恳求交警放他一马。当交警欲对其作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李某却拒不配合。李某被交警带至医院接受抽血检测后,又被带至交警城区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李某再三声称自己只是喝了两瓶啤酒,顶多只是酒后驾驶。30日上午,最终血检报告显示,李某为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