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昨天上午8点45分,海曙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非法吸收公众6.6亿存款案,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被告徐某、王某被法警带上法庭。
徐某,原宁波天谷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黄金地段拥有不少房产。王某,开始在投资公司工作,后成为宁波天谷贸易有限公司员工,低利息借钱再高息转借给徐等人。
在昨天的庭审中记者看到,起诉书多达10页,徐某等人借款条目多达90余项,借款金额从10多万元到9000多万元不等。
许多人眼里他是一个很豪爽的人
昨天,坐在旁听席上的大部分都是债权人。
在很多人眼里,徐某有钱有房,非常豪爽大方。他向人借钱,月利息为1.5%至9%。
“没想到他向那么多人借钱了。”在听审的李某说,他的朋友借了几千万给徐某,直到去年上半年,电话联系不上徐某,才感觉不对劲。一打听,徐某向很多人借钱了,而且大家都没拿回钱。
庭审时徐某说,6.6亿的高利息存款中,很多都是通过朋友介绍的,还有很多人主动要借钱给他,少的有10多万,多的上千万,大部分通过银行转账。
借钱为了买房产
虽然自身有房产,徐某还想再收购某大型商场所在地的房产。可手中资金有限,房子又已经抵押贷款了,怎么办?徐某想先短期民间借贷,再从银行贷款还钱。于是2006年初,他开始收购房产,四处向别人借钱。
起初,他向亲友和在投资公司工作的王某借钱。为了保证资金安全,王某还专门去徐某的公司挂职总经理职位。
检方指控,从2006年到2008年,徐某以个人或单位名义非法吸收存款6.6亿元,王某伙同他人,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2860万元,其中大部分以高利息借给了徐某等人,从中赚取差额。
借款未还金额仍在核对中
6.6亿元的借款不是个小数字。这么大一笔钱,都用在哪里了呢?徐某说,一部分钱用于店面装修、购买新房产,但大部分还是用于还利息了。
徐某原来想用银行贷款来还借的那些钱。可银行一直贷不出钱,资金周转越来越困难。加上利滚利,最终压垮了他。
昨天庭审时,法庭一直在核对每笔金额。具体还有多少金额未还,目前在还核对中。
办案人员说,本案中双方风险意识都不够。民间借款的利息很高,再加上金融危机影响,各大银行银根紧缩,徐某贷款不成,无法支付利息,利滚利的结果,造成最后无法还钱。
非法吸收存款1.91亿余元
宁波最大担保公司老总领刑5年
宁波原最大担保公司的老总李某,用公司作担保,吸收社会存款1亿多元。昨天,鄞州法院判决: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0万元。
李某,1962年生,宁波籍香港居民,案发前是宁波金诚担保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的实际经营者。
开了担保公司,许多人便找上门来要借钱给李某。于是李某一边借钱,一边以更高的利息把钱转借给企业或个人,一般是月息5分,从中赚取更多的利息差价。
2006年至2008年,李某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用自己的公司作担保,以1.5%至3%的月息,吸收社会存款1.91亿元,已支付利息2292万余元。
因对外出借的几千万一时无法收回,加上几个债务人接连出事,资金链断裂,李向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