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黄昕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一辆马6新车在一起追尾事故之后,其中一只大灯的灯光出现了异常,照射的距离明显变短,而且照射方向与另一只正常的大灯不对称。最近,杭州市民韦先生碰到了这样的蹊跷事。韦先生认为是撞车导致这一“内伤”,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却认为理赔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拒绝赔偿。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韦先生近日向早报汽车维权热线85606166求助。
出事故后定损员只查了“外伤”
今年2月,韦先生在杭州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马6,并在杭州人保购买车险。韦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女友在义乌上班,这辆车主要是给她开。
由于是新手,才开了半个月,车子就出了一起事故。2月底的一天,女友开车去永康办事,在一个拐角处撞了前车。由于刹车及时,新马6只受了一点轻微的“皮肉伤”。“我们的右侧车头撞到了前车左侧‘屁股’,幸运的是除了保险杠以及大灯外罩有一些刮痕之外,没有发现其他部位有什么破损。”韦先生说。
虽然事发地在永康,但在征得杭州人保公司的同意后,最终由义乌的人保公司负责定损。由于只是轻微伤,定损很快结束,确定理赔金额仅600元,用作修补油漆。“我们只看到大灯的外罩有细微的刮痕,不可能想到里面会有问题。再说当时是白天,不会特意打开车灯。”韦先生当时对这次事故的定损金额和维修项目并无异议。
两个月后灯光“内伤”逐渐显露
定损之后,由于并不影响正常驾驶,韦先生并未马上去维修,一拖就是两个多月。
这一拖,韦先生慢慢发现了新的问题。4月份,他将车子送到一家汽车装潢店贴膜时,工人打开大灯后意外发现,右边大灯照射出来的光束比左边的明显要粗,而且照射方向也有了变化,左右两边并不对称。直觉告诉他,一定是上一次事故留下来的后遗症,因为那一次事故之后他的这辆车再也没碰撞过。
“我以前学过力学,根据我的判断,车子撞击之后虽然大灯外罩只出现了轻微的刮痕,但是大灯却发生了变形,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只不过由于疏忽,致使这一问题没能及时发现。”韦先生觉得,作为专业的保险公司定损员,理应拥有这样的经验。
今年5月,韦先生给定损员打了一个电话,反映了这一情况。一开始定损员同意重新定损,让韦先生将车子开到义乌人保。等韦先生将车子开过去后,定损员却变卦了:“请示领导之后,领导说不能改了,只能按照上次的定损结果进行理赔。”
争执不下双方打赌再撞一次
韦先生表示,他并不在意最终能赔到多少钱,只是觉得保险公司的这种处理方式有失公平。定损时车子的一些“内伤”没被发现,这种情况多少还是有一些的,等发现问题之后车主可以要求重新定损。
“按照我们的规定,只要车辆还没有维修,若发现一些新的问题,车主可以要求重新定损。”人保杭州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罗一告诉记者,韦先生的车辆至今还未维修,可以重新定损,不过要以初次定损拍摄的照片为准。
但是,若以初次定损的照片为准,那又怎么能看出“内伤”呢?韦先生觉得,照片上只能看出“外伤”,无法看出“内伤”。罗一却认为,如果只是外表刮擦,车灯被撞歪是不可能的。
“如果韦先生坚持他的观点,我们可以打一个赌:换上一只正常的大灯后去撞车试试。如果车子撞了之后大灯灯光变了形,那么我就认了,愿意5倍赔偿。”罗一如此表示。而韦先生也不甘示弱,愿意接受这个赌约。其实,双方显然都没意识到,由于撞击力量、角度的差异,事故现场是很难复原的。
8月23日,韦先生将车子开到4S店,将引擎盖掀开,终于看到大灯的真面目。“底部的柱子已明显凹陷,显然是撞击造成的。”韦先生告诉记者,他已找到最新“证据”。
目前人保杭州分公司尚未表态是否认可韦先生的说法。韦先生最终能否获赔,早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
汽车理赔缺失公平
汽车理赔,一直以来都是令车主头痛的事情。这其中折射出的,是公平的缺失。
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是平等的商业伙伴关系。我的车子购买了你的保险,车子出险后就要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作为利益一方的保险公司,却拥有了完全不对等的权利。就比如出了事故,该赔多少、怎么个赔法、甚至用几成新的配件……完全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车主几乎没有发言权。
于是,眼下的车险行业出现了一个很荒谬的现象,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或多或少会想尽各种办法不赔或少赔。这并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他们势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一方是拥有定损权的保险公司;另一方是丧失话语权的车主,汽车理赔过程中的种种纠纷也就不可避免。就比如韦先生碰到的这件事情,若保险公司坚持己见不做让步,即便他能找出一万个证据出来,也无济于事。
对车主来说,需要的是一种公平。赔多少、怎么赔,不该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当然也不由车主说了算。有没有一种公平的方式,来结束这种荒谬呢?期待有关部门尽快拿出章法,来结束这一由来已久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