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强中小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工作,日前,丽水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市区企业转贷应急基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企业转贷应急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应急、有偿、限时、公正原则,实行单独建账,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它属于企业贷款调度资金,专供企业转贷应急用。企业转贷应急基金的使用对象是具有良好发展基础、主营业务运行正常、企业主诚实可信,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无违约不良记录,但因资金周转产生困难、资金链一时衔接不上的市区工商企业;企业转贷应急基金发放实行保证金制度,单笔投放额度按企业认缴保证金的20倍以内的比例发放。
企业转贷应急基金由企业申请,经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企业提供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转贷应急基金保证金后办理资金发放。转贷应急基金使用费按银行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收取的使用费并入企业转贷应急基金统一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