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4日讯
8月31日,陈先生9岁的儿子不幸从三楼半的窗台坠楼身亡。按照国家相关的住宅建筑标准,出事的窗户应该加装护栏。而整个小区16幢房子竟然全不达标?当年这房子是怎样通过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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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找到了杭州经济开发区城建发展中心。在综合部部长尹若章的协助下,我们查找了杭州下沙新元社区农转居设计建造的相关资料,但新溢苑却不在名单当中。为什么会不在名单中呢?我们又联系上了杭州下沙街道。新元社区的副书记和街道综合治理科的科长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这个房子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就是他们自己集资,自己建造的农居房。(这样的房子需要到社区、街道报批吗?)我们只是给他们划定一个区域,不能超过这个区域建造,给他们一个高度,不能超高,就这样。(这样的房子需要验收吗?)谁来验收,他们自己建,自己验收。”
社区的杨书记说,这16幢全部是05年底完工的农居房,是绕城公路拆迁安置到这里的,根本没有房屋验收一说。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农居房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即使在2004年7月由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新修订的《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仍没有规定农居房要“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于承担农居房建设施工任务的“村镇建筑工匠”,这份条例中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社区表示,现在没办法联系上当年的建筑工人。“(现在下沙区域内还有没有这样的房子?)还有几幢。(以后还不会再建这样性质的房子)以后不可能再建了,因为我们现在都由开发区统一建造了。”
街道综治科长的沈科长表示,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他们已经计划对一批老的农居房进行排查,争取能安装护栏,杜绝安全隐患。对陈先生的儿子意外身亡,街道、社区和房东协商后,房东愿意出5000元――1万元的安抚费。
陈先生说,现在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儿子的性命,就算100万元又怎么样?我们实在不忍心再责怪大人没有好好看住孩子,我们气的是可恶的“农居房”。当年,超强台风“桑美”在我省苍南县马站登陆,村民们选择在一幢新建的农居房里集中避灾,但天不遂人愿,里面的48人全压在废墟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