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一个副监狱长从管罪犯的变成了罪犯

2009年09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时间:9月4日上午9点

  地点: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由:受贿

  就像钱旭平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说的那样,他是“从管理罪犯的人变成了罪犯”。

  出事之前,他是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副监狱长,入行30年。

  其落马与原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田丰的受贿案有关,纪委在调查田丰的问题时找钱旭平协助调查,他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事实。

  据指控,他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91000元。

  大多受贿是春节的礼金

  按检察官的说法,钱旭平属于“全案自首”。

  也就是说,起诉书最终认定的所有涉嫌犯罪事实,他都在接受纪委审查时如实交代,这也许会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中被认定为从轻情节。

  从1999年到2003年,他在担任浙江省十里丰水泥厂厂长、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副监狱长期间,7次收受他人贿赂,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其中有5次发生在春节期间,大多为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现金或购物券,最大的一笔是他在家中收受为十里丰水泥厂经销水泥的叶某送的20000元和摄像机一台。

  曾送给监狱局长一幅画

  钱旭平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没有异议,法庭辩论的焦点集中在两点:

  一是检察院认定2003年春节期间,十里丰监狱原监狱长奚建荣叫钱旭平帮他搞一幅好画,他打电话给当时为十里丰水泥厂提供计量、输送设备的一家杭州公司的总经理江某,以2万元的价格购得两幅名家国画。

  其中一幅由江某送给了奚建荣,另一幅钱旭平在当年12月28日送给了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田丰。

  辩护人认为,奚建荣的画是他直接从江某处拿到的,不应该算在钱旭平的头上。

  二是钱旭平曾在办公室收受十里丰水泥厂工程承包商陈某送的购物券5000元。

  钱旭平在庭上表示,在纪委调查期间,他忘了一件事,收受这5000元购物券后,他曾试图退还未果,就用这笔钱填了陈某欠十里丰水泥厂的尾款。

  “这件事是前不久妻子在整理收据时发现的,不过也怪我自己没记起来,希望法庭采纳。”钱旭平在庭上说。

  从起诉书上看,钱旭平自2004年出任十里坪监狱副监狱长之后,他再没有受贿行为。

  我一直在接受道德和亲情的审判

  钱旭平出身于警察家庭,父亲、姐姐都在公安部门工作。在最后的法庭陈述时,身材魁梧的他潸然泪下。

  他说,在纪委调查阶段,母亲病危,纪委破例让他回家探亲一次,但不久母亲病逝,他不能在身边。今年夏天,女儿参加高考,他不但没能在女儿身边,反而给她平添了那么大的心理压力。

  “在没有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我一直在接受道德和亲情的审判。”这是钱旭平昨天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王琳琳 金立鹏 编辑: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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