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记者从杭州市房管局获知,从5日开始,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由原来的集中受理方式调整为日常受理方式,受理方式调整以后的第一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也从5日开始。如果你符合申请条件,5日就可以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申请受理方式改变以后,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随时提出申请要求,不再受到受理周期的限制。”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意味着杭州市提出的两个“房等人”中的“经济适用房房等人”已经能做到了。
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家庭都可申请
据了解,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对象为申请人在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家庭,比前一期又放宽了一年。
具体申请条件为: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个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杭州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按2008年度公布的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60%的标准即为14462.4元,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62.4元就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收入要求。
4人以上家庭,可享受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根据国务院2007年[24]号文件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因为杭州的经济适用房多是小高层和高层房源,考虑到得房率的问题,买小高层、高层的申购家庭,在核准面积方面可多享受10平方米。据了解,从实际申请情况看,现在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多为三人或三人以下家庭,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的保障面积已经够用。
如果家庭成员较多怎么办呢?现行《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4人(含)以上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4人以下申请家庭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所以杭州市房管局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房源以不同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依据,对4人(含)以上申请家庭单独供应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这样的调整是希望使保障房源供应方式更加科学和合理。”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成员较多的申购家庭不必担心房源面积太小的问题。
一有房源,就可以第一时间销售选房
今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目标任务为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上半年已完成27.97万平方米的公开销售任务,下半年还将公开销售约22万平方米。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日常受理后,经济适用房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管理各个环节相关部门之间将及时通报受理情况,只要房源划拨到位,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组织公开销售选房,从申请、审核、销售到拿钥匙、入住再不必一等两三年了。